成年子女欠債,父母是沒有責任償還的。
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因此對于其個人債務應該自己來進行承擔,是要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后果的,當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為償還的,法律予以準許,這屬于個人的自愿行為。或者是存在連帶擔保的情況下,那么父母才有責任來進行承擔。如果該筆債務中,父母是保證人或擔保人,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債權(quán)人有權(quán)主張父母償還債務。對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欠付的債務,如果該子女沒有獨立的個人財產(chǎn)可以償還或者不足以全部償還;其父母作為其監(jiān)護人,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;如果子女去世,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(chǎn),亦應當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。
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,欠下的債務也是符合自己行為能力的,由此欠下的債務父母需要承擔,因為父母是孩子的監(jiān)護人。如果孩子成年了,則由孩子個人承擔。除非兒子死亡。
子女欠債父母是否有責任償還,要分情況,具體如下:
(1)是未成年子女的債務,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(jiān)護人,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沒有財產(chǎn)可以償還的情況下,作為法定監(jiān)護人的父母有義務替子女償還債務;
(2)是子女已經(jīng)成年,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沒有義務和責任要替子女還債;
(3)如果成年子女已經(jīng)死亡但生前又有債務未清償,如果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(chǎn),則應當用遺產(chǎn)來清償子女生前所欠的債務,但是清償債務應以子女的遺產(chǎn)實際價值為限。
法律依據(jù)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(chǎn)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。超過遺產(chǎn)實際價值部分,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。
繼承人放棄繼承的,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。
